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需要做账报税,那么香港公司网上贸易需要纳税吗?
鉴于电子商贸和透过互连网进行的交易活动日趋频繁,关于业务所在地的问题,主要取决于进行交易的计算机服务器所在的地点。
《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》第39号载有关于这方面的资料。税务局在该指引中指出,该局会研究有关服务器的情况,并且审视有关业务在香港的其它业务运作,以决定经营业务的地点。
税务局更进一步表明,如果某公司只是在香港设有计算机服务器(即使该服务器有能力订立合约、处理付款或交付数码产品),而不涉及在香港进行的认为活动,则通常会将该公司视为并非在港经营业务,故由此所得的收入无须计征香港利得税。
税务局的这个结论也适用于由互联网服务供货商拥有、租货或提供的服务器。
3、持牌代表
所有进行受规管活动的人员均需为持牌代表。持牌代表的要求与负责人员类似,唯需要较少的资格和经验。
4、大股东等须具备适当人选的资格
所有大股东(指所持有的权益或投票权超过10%的股东)均需符合证监会规定的"适当人选"的准则。
5、主体的财政能力
申请人需维持充足的财政资源。就所受规管活动类别,申请人的低缴足股本要求从0到3,000万港元不等。另外,所有证监会持牌法团均有不同的监管资本要求("速动资金")。
在香港注册的公司,受到的约束来自香港公司条例,而不是大陆公司条例,因此香港公司不能在大陆挂牌经营。一般香港公司有分为2种,一种属于离岸操作,一种属于本地操作,一般做外贸的客户都需要通过离岸公司在内地进行操作的模式经营,而本地公司则是在香港本地开设办公室,招聘香港本地员工进行经营。在香港注册离岸公司想要到大陆经营,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。
一、品牌授权的形式
内地有公司,让香港公司授权给内地公司,就可以经营,生产。这是为节约成本,也是常用的方法。操作很简单,以境外公司名义,然后与国内公司签署授权协议,从而宣称是境外公司全权打理香港公司在国内的日常事宜,当然也有以商标授权的形式操作的。
签署授权协议后,国内公司就可以借助香港公司的品牌进行推广运营,大部分消费者大的心里特征就是认品牌购物,香港公司的品牌在推广环节会更让消费者产生信赖,促进产品销售。
三、成立中外合资(或外商独资企业)
即以你所注册离岸公司名义回国投资,如此一来,便可以合法宣称是合资产品。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是花费较高,手续较复杂。首先需要进行公司认证,不论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中国驻当地使馆或代表处出具认证文件(香港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出具),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,然后是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。这里主要的问题就是验资,因为回国投资时外商要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把资金打入,其中外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%。另外,登记时需全部股东都是外籍人士(可后来更改)。